植物检疫:(1)防止将危险性病、虫、杂草随同植物及植物产品(如种子、苗木、块茎、植物产品的包装材料等)由国外传入和由国内传出。也就是防止国与国之间危险性病、虫、草的传播蔓延。这称为对外检疫。(2)当危险性病、虫、杂草已由国外传人或在国内局部地区发生,将其限制、封锁在一定范围内,防止传播蔓延到未发生的地区,并采取措施,力争彻底清除。这称为对内检疫。植物检疫对象,是根据国家和地区对保护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和病、虫、杂草发生特点而确定的。一般确定检疫对象的原则有:1)主要依靠人为的力量而传播的危险性病、虫、杂草。2)对农业生产威胁很大,能造成经济上的严重损失,可以通过植物检疫方法,加以消灭和阻止其传播蔓延,并彻底清除。仅在局部地区发生,分布还不广泛的危险性病、虫、杂草,或分布虽广但还有未发生的地区,也需要加以保护。疫区就是某种检疫对象发生为害的地区,也叫做某种植物检疫对象的疫区。保护区就是某种检疫对象还没有发生的地区,必须采取检疫,防止人为地将检疫对象传入该地区,也叫做防止某种检疫对象传入的保护区。